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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是消除隐患的治本之策

时间:2011-10-03 14:23:51  来源:大连晚报   作者:唐榕

      近期,在大连五一广场地下通道一处电梯上,一位67岁的大妈怕站不稳发生意外,一直牢牢地把着扶手。没想到扶手突然“逆行”,而电梯却在继续上行。慌乱中老人反应不及,一下子摔倒在电梯上,向下滚了好几级,头上、嘴上都有血迹。   

    据说,这个摔伤人的电梯是个“惯犯”,一位居民称仅今年他就目睹过4次有人从这个电梯上摔下来。因此他每次途经这个地下通道时,宁可受累爬楼梯,也断不敢享受这部电梯的便捷。这从一个角度说明,这位居民体力尚可,爬得动楼梯。再看那边厢,“7·23”动车追尾事故造成数十人死亡的第二天,动车就恢复运行,据说上座率百分之百;几天前上海地铁10号线“轻度追尾”,恢复运行当日就“爆棚”。不是大家都视死如归,实在是别无选择。

    无论你怕也罢、恨也罢,随着高楼大厦、地下通道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人每天都离不开电梯。可这电梯也真是越来越让人不省心,事故一个接一个,死人伤人都成了家常便饭。于是就像每次重大事故后都会有人总结出一套相关“秘籍”一样,乘坐电梯也有了“宝典”,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紧握扶手。可惜百密一疏,没想到扶手也靠不住,它也会倒转。事已至此,人们惟一的希望就只能寄于管理者了。但让人抓狂的是,这部电梯已经经过安全检验和年审。如此看来,乘电梯与买彩票有一拼了。

    在安全领域有一个赫赫有名的“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该法则认为,事故的发生都是量的积累的结果;再好的技术、再完善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与“海恩法则”齐名的还有一个“墨菲定理”——只要存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事故就一定会发生。因此,不能对事故的苗头和隐患遮遮掩掩,而要将每一个程序都划分相应的责任,都要找到相应的责任人。由此可见,问责才是消除隐患的治本之策。

    遗憾的是,无论是倒楼、塌桥还是轻、重度追尾,一提到责任往往都是避重就轻,苍蝇打死,老虎放过。曾经轰动一时的上海“染色馒头”案近日宣判,作为主犯的馒头生产企业主管,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65万元,而政府监管部门竟毫发无损,由此引发民众热议。不是民众非要跟主管部门过不去,实在是因为他们拿着纳税人的钱,却不能为纳税人的生命安全负责,真是天理难容。

   一则冷笑话这样说:某编辑长期夜班,终于抑郁,痛苦不堪,于是留遗书后赴江边断崖。最后一刹那,他突然止步回返。原来,他想起遗书还没有起标题。衡量一个人、一个部门有没有责任心其实很简单,请对照这位夜班编辑。只有监管部门在责任面前睡不着觉、“抑郁”了,市民乘坐电梯才能无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