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生网:首页 > 经济 > 城镇观察

食品安全需要必须以严厉的问责作保障

时间:2011-08-26 09:57:18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作者:崔松涛

         自8月20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道德观察栏目,揭开了被我国一直被视为高端营养品的血燕的制作黑幕,结果令人触目惊心、瞠目结舌。据报道:血燕的制作黑幕,许多销售商都知道,就像染色馒头、瘦肉精等一样,销售者和制做者都不食用,出产国马来西亚和印尼两国的国民也从不食用血燕,他们都知道食用后对人身体有极大损害,甚至会致癌,然而由于巨大的利益驱动,使造假方和销售方结成了利益同盟,并保守这血燕的制作秘密几十年。

  更令人吃惊的是,亚酸硝盐本作为进口血燕的必检项目,对食品中亚硝酸盐的含量,我国有着明确规定: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规定:严格限制添加亚硝酸盐,仅允许生产腌熏肉等制品有微量残留,限量为30毫克/千克,最高熏制火腿残留量也不得超过70毫克/千克。然而抽检的问题燕窝中最高亚硝酸盐含量达到11000毫克每千克,达到熏制火腿类最高限量157倍、腌熏肉类最高限量350倍之多。抽查的结果让人瞠目结舌。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处处长潘炜看来,如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落实,这种比照是无意义的,因为燕窝中根本就不允许有亚硝酸盐。然而记者的调查说明,对于进口血燕,海关在检查时根本没有检验亚酸硝盐的含量,,亚酸硝盐根本就没被列为必检项目,若不是浙江省丽水市在抽查时发现亚酸硝盐含量严重超标,曝光引起全国各地重视的话,血燕的黑幕不知还要被掩盖多少年,还会有多少国人会深受其害。

  偶然曝光的血燕制作、销售的黑幕,将存在于其整个制作、销售过程中制售者的见利忘义、监管方的失职、缺位一览无余的暴露了出来。其实,已被曝光的许多食品安全事件又何尝不是这样,染色馒头是这样、瘦肉精也是这样,近日,又有媒体曝出,一根豆角被“喂”11种农药,一根茄子一次性混打4种农药,刚喷过农药的蔬菜第二天就被采摘下来,运往市场销售。记者近期追踪安徽部分蔬菜从田间地头到餐厅的全过程发现,3个流通环节的农残检验竟一路“绿灯”,对蔬菜的农残检测,有关部门竟回应称“管不住”又“管不全”,无疑也是这样。

  食品安全因为存在着监管部门多、监管难度大、法律不健全等诸多问题,这是实情,然而这决不能成为监管者不作为、乱作为的借口。如果监管者放弃了自己的责任,那后果无疑是很可怕的。资本的逐利本性决定,在食品安全上,制售方的逐利本性不可能改变,毋庸赘言,监管者的放纵更会使这种食品安全的乱象加剧。因而要改变食品安全令人担忧的现状,就必须在加强监管、加大问责上下达功夫。唯有厘清各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上责任,加大对在食品安全中的违法者和监管者存在的违法、失职、渎职行为的惩处力度,让他们得不偿失。同时,各级人大也要把对《食品安全法》在各地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经常化,如此,食品安全令人担忧的现状才有望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