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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新规

时间:2012-11-15 21:03:50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自11月份以来,沂水县全面启动了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县人社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广泛宣传政策引导、精简业务办理流程、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责任督办等多种形式确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部门配合。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摆到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2)做好政策宣传。针对城镇居民医保任务重、时间紧的状况,为把居民医保这件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办实办好,县人社局高度重视,采取发布电视公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充分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续保。同时,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有效地提高了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参保流程实行业务办理精简,给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3)突出新增险种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其母亲已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后即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生儿“落新生儿参保缴费标准及参保缴费后的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少年儿童待遇标准执行。这是党和政府又一项重大惠民新政策,极大地激发了适龄人员的参保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