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就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问题集中答复网友时明确表示,相应推迟退休年龄已是一种必然趋势,将适时提出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建议。一时间此举引起网络热议,延迟退休和养老金亏空等问题引起了我市市民的广泛关注。为此,记者专门到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进行了采访。
●退休到底有几种
目前,共有4种情况可以向社保局提起退休申请,分别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病退(退职)、特殊工种退休。
●弹性退休什么时候能执行,济南市养老金有余钱吗?将来养老金会不会没钱发?
社保局工作人员解释说,法定退休年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各地无权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出台退休年龄的其他规定。人社部日前已经通过媒体对弹性延迟退休年龄问题做出回应,目前的确计划对“延迟退休年龄”展开研究,以为国家提出相关建议。近日下发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研究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政策。
在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方面,我市自2007年以来一直保持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虽然个别县存在收支倒挂的现象,但社会养老保险在省级统筹、基金调剂和财政补助等政策的支持下,养老金一直保持按时足额发放。
●新闻链接:《社会保险法》第65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国实行的是缴费制的社会保险制度,政府对社会保险主要承担财政兜底责任”,也就是说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建立并强制缴费的制度,由国家信用来担保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一旦发生社保基金支付不足,出现支付缺口时,政府应当予以财政补贴。因此,就算有个别地方因为老龄化过于严重出现了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情况,财政也会拿出钱来进行兜底,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到达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应该怎么办
我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由参保单位到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到龄的职工领取《社区管理准入证明》。到龄职工领取《社区管理准入证明》后,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盖章并交回参保单位。参保单位应在到龄职工生日当月缴费后办理减员手续并进行账户结清和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等业务。上述业务均由参保单位负责为到龄职工办理,办理完毕后参保人需要对养老金待遇审核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随后,参保单位将对退休情况在本单位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次月发放养老金卡(存折)并开始按月发放养老金。社保局对此项业务公布的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怎么办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军转干部可向社保局提出退休申请。该业务全程由缴费单位或档案代管机构(以下简称申报单位)代办。首先由申报单位携带职工档案到济南市军转办办理军转干部身份认定并出具《企业军转干部身份认定证明》。然后到社保经办机构确定军转干部的出生时间和退休时间,由社保局工作人员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上述手续完成后由申报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职工基本信息并办理减员、补缴、趸缴、个人账户结清、退休待遇初审、公示、复核等手续。社保局对这项业务公布的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病退(退职)怎么办
一、申请条件
1、病退申请: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2、退职申请: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二、办理流程:
1.劳动能力鉴定:缴费单位或档案代管机构携带申请人提交的《病退(职)申请》(需经本人签字)、《申办病退(职)人员登记表》、《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核定表》或者申请人档案(含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报送各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病退(职)申请业务。由市社保局企业养老处定期将全市(县)申报病退(职)人员审核汇总后,报送济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市社保局企业养老处依据鉴定委员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名单及时通知各区(县),申报单位接到各区(县)通知后,为此类人员办理信息整理业务、减员业务及账户结清业务。
2.办理退休手续:缴费单位或档案代管机构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济南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基本情况核定表》、《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表》、《社区准入证明》、《病退(职)申请》、《拟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统计表》(经济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进行病退(职)待遇初审;对病退(职)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缴费单位或档案代管机构应将《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及申请病退人员公示表》、《济南市城镇职工养老待遇核定表》、《病退公示结果反馈函》及《职工基本养老金认定表》报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复核。社保局对外公布的办理时限为鉴定完毕报送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
●特殊工种退休怎么办
一、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并达到政策规定年限的(从事有毒有害工种8年及以上的、井下或高温作业9年及以上的、高空或特别繁重工种10年及以上的)可向社保局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将当月到达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的职工每月16日前在原单位公示后向市社保局提交书面申请。
(2)会审。企业养老保险处将在每月中旬整理当月受理的申报材料,负责随机选调会审成员,组织会审工作,会审期为2-3天。
(3)审批。企业养老处将会审通过人员告知企业,由局养老处审批后下发各参保单位。参保单位根据审批结果到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为申请人办理减员、个人账户结清、退休待遇初审、公示、复核等手续。
●养老金怎么计算
根据鲁人社发[2011]34号文件规定, 2011年至2013年办理退休手续的我市社保参保人员,仍实行新老计发办法对比计算基本养老金,对于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按老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的,按一定比例发给补贴。2011年退休的,补贴额为本人新老计发办法对比计算差额部分的80%;2012年退休的,补贴额为差额部分的50%;2013年退休的,补贴额为差额部分的20%。2014年以后退休的,不再加发该项补贴。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执行新办法的养老金标准。
(一)养老金计算新办法:
1、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平均指数=月缴费指数之和/缴费月数
2、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1.3%×缴费年限(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
3、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如60周岁的计发月数为139,55周岁的计发月数为170,50周岁的计发月数为195,45周岁的计发月数为216)
(二)养老金计算老办法
1、基础性养老金=2005年市月社平工资 × 20%(缴费不满15年15%)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20自己的缴费情况,二是拨打12333热线查询了解缴费基数及相关政策规定,三是通过单位为自己代扣社会保险费数额计算出缴费基数,与工资总额一致说明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反之说明没有按照工资总额缴纳。
【新闻链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的有关规定
根据鲁劳社(2002)54号《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社会保险缴费按工资总额核定缴费基数。
工资总额包括哪些呢?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及《关于工资总额的补充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包括以下属单位名义给本单位职工发放的现金或实物)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济劳社字(2007)182号规定: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小于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之和的,应以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社平月工资60%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社平月工资30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近五年济南市社平月工资:2011年2953元,2010年2592元,2009年2491元,2008年2194元,2007年1897元。
例一:某企业职工,2012年1-5月工资总额为3000元/月,2012年5月单位为其申报缴费基数是1800元。
问:企业为他申报缴纳的社保费对不对?
答:错误。单位应以工资总额3000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例二:某企业职工,2012年工资总额为10000元/月,2012年6月单位为其申报缴费基数是8859元。
问:企业为他申报缴纳的社保费对不对?
答:正确。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2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文件要求,确定济南市2012缴费年度(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1772元,上限为8859元。超出300%部分个人不缴费。
例三:某企业职工,2012年5月工资总额为1500元/月,单位为其申报缴费基数是1772元。
问:企业为他申报缴纳的社保费对不对?
答:正确。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社平工资60%的,以60%缴纳。
记者调查:社会保险缴费这么重要,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呢?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保局提醒: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受理省属及以上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业务,省属以下企业及其他各类单位参保登记业务由各县 (市) 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
●用人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
用人单位可每月10日前登陆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济南社保局网站,办理增员、减员、申报社会保险费等相关手续。网上增员、减员、申报的纸质材料每半年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一次。网上缴费主要有四大环节:一是签订协议,参保企业与社保局签订社会保险费代扣协议,由企业指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专用账户”;二是按时申报并足额存款,各企业于每月10日17时(节假日顺延)前办理缴费申报(如超出规定申报缴费期限,需到社保服务大厅直接申报并办理缴费),并在缴费结算账户中存储足额资金;三是网上扣款,每月6日至10日(遇节假日顺延,顺延时间在济南社会保险网“通知公告”栏公告),根据协议委托合作银行从企业指定账户中代扣款;四是收据发放,成功扣款的缴费企业于每月20日左右到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专用账户”开户行领取收据。
市社保局提醒参保企业,网上缴费与前台缴费不能同时实现,一旦生成网上扣款数据,企业就无法在前台缴费,反之亦然。为保证网上缴费业务及时准确,参加网上缴费企业的缴费申报时间截至每月10日下午5点(遇节假日顺延),逾期申报不再通过网上扣款形式缴费,需到前台缴费。同时,社保局委托银行扣款的最后一次交易时间为每月的11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缴费企业应在10日前在其约定的缴费账户足额存款,逾期不再发生扣款业务。网上缴费有关事宜,企业可拨打电话0531-86046077进行咨询。
用人单位实行网上缴费,不承担任何费用。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依法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缴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程度以及收入水平的差异等客观情况,也可根据本人实际就业程度和收入水平,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至300%范围内申报月缴费基数,并按申报的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应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自愿选择按照10%或5.5%缴费比例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并一并申报缴费。
●单位参保人中断缴费后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补缴?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给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当持书面申请等相关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单位未及时缴费造成职工中断缴费的,将影响参保人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
3、过渡性调节金=120 +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30年计算)
4、过渡性养老金:2005年市月社会平均工资 × 平均指数× 1.4% ×建立个人账户前年限
其中,平均指数=92年至退休前一年缴费指数之和/指数计算年限
(5)开放城市补贴:20元
(6)过渡性补贴=(老办法基础性养老金+ 老办法过渡性养老金)× 5%
社保局: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依法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是职工应享有的合法权益。针对目前还有个别企业不按规定为职工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现象,在社保部门加大社保稽核力度的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应加强对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了解,提高监督单位缴费情况和自我维权的意识。
职工发现缴费基数与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不符时,应向企业直接负责缴费申报的主管部门提出纠正,受理部门应及时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企业应在次月申报缴费时立即予以纠正,并增补少报、漏报的缴费基数。职工也可以就企业不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规行为,到缴费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参保职工维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可以通过社保网站及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