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广州市广州大道南公交车着火事件,截至目前已共造成2人死亡,受伤人数为32人。目前,广州警方正组织力量抓紧对车辆起火原因进行全面调查。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15日深夜通报,15日19时46分警方110接民众报警,称在海珠区广州大道南敦和路口(往番禺方向)有一台公交车着火。警方接报后立即指令交警、消防、派出所等警力到场处置,并通知120医护人员到场救助伤员。至20时03分,现场明火扑灭,公交车后部受损较为严重。
据警方初步调查,发生起火的公交车是301路公交车,当时正驶往番禺方向。截至22时30分,事件共造成2人死亡,32人受伤,所有伤员均已被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现场的交通秩序已恢复正常。
事件发生后,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长李春生,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建华,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如桂,广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谢晓丹及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彭会等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部署事件处置工作,要求在全力以赴救治伤员的同时尽快查清事实。
随后,陈建华前往医院看望了受伤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