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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陆续展开"单独两孩"申请工作

时间:2014-07-15 09:27:50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近日,记者在山东省临沂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上获悉,面对刚刚施行的“单独两孩”政策,会议要求要落实“单独两孩”政策和一孩生育登记度,进一步精简办证程序,搞好相关服务。

  11日上午,临沂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坚持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不动摇,坚持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的基本思路不动摇,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不动摇,确保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同时,当前要切实搞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按照省里要求,从7月份起,将艾滋病初筛纳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要落实“单独两孩”政策和一孩生育登记制度,进一步精简办证程序,搞好相关服务;要加大生育关怀力度,研究制定更多养老保障、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以实实在在的服务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备受老百姓关注的“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于5月30日在我省正式实施以后,许多符合条件的家庭已经开始申请。据了解,目前临沂市“单独两孩”申请工作已经在各县区陆续开展,首批临沂市沂水县26个符合条件的家庭已经领到了“单独两孩”生育证。据临沂市计生部门介绍,目前已经有很多符合条件家庭的生育证正在办理中,在规定30天的工作日内拿到“单独两孩”生育证没问题。面对这次计生政策的调整,临沂市4.3万符合条件的家庭许多已经开始跃跃欲试,到底该怎么办理“单独两孩”生育证,也成为大家最关心的话题。
  想申请“单独两孩”首先要符合条件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并且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省的。”据市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在申请“单独两孩”生育证之前,最重要的是要确定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
  据介绍,适用“单独两孩”政策的独生子女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无子女的夫妻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夫妻生育子女中唯一存活的,且已死亡的其他子女均未曾生育;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查找不到兄弟姐妹的;夫妻唯一子女,夫妻离婚后,一方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的;夫妻唯一子女,夫妻丧偶后,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的;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又合法收养残疾儿童的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