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山东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枣庄市出台了《枣庄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枣庄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就出差培训的审批管理、开支标准、报销和监督问责等作出明确规定。
管理办法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枣庄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标准。住宿费实行限额标准控制,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照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使用。培训学习费用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算、总额控制。
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培训计划必须上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会议批准。差旅费和培训费全部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规模,单独核算支出情况。 管理办法实行过程中要加强对各单位相关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报销,严禁转嫁、摊派费用,对违反规定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