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4日,发现市交通运输局存在默许公共汽车公司虚报车辆取成品油价格补助问题后。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高度重视,由市纪委迅速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经查,2010年至2012年,市公共汽车公司通过虚报车辆骗取成品油补助。
6月25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组书记李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公共汽车公司党支部书记张传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运管局局长王玉林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市交通运输局给予市公共汽车公司经理纪俊杰同志撤职处分,责成市交通运输局按有关规定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对此,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行业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出于地方或部门利益,审核把关不严,有的甚至默许弄虚作假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教训深刻。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这一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制定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对燃油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要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活动,认真检查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解决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封闭管理、专款专用”.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涉及的重要部门、重大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坚决纠正截留、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确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合规、有效和安全运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反专项资金使用的案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负有领导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