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午,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了关于淄博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 截至目前,全市集体建设用地调查完成率94%、发证率36%。全市宅基地调查完成率99%、发证率41%,力争在今年底全面完成。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张兴忠介绍,自2012年9月份,淄博市按照政府组织领导、国土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模式,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3年6月份,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通过了省级检查验收,9月份,国家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我市进行了检查,并顺利通过了国家级抽查验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效。全市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外业测量、调查工作基本结束。内业整理、数据建库和发证工作正在全力推进。
张兴忠还介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其中,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但为保证发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国土、财政、农业等部门要依照分工做好相应工作,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推进工作落实;财政部门负责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监督资金使用;农业部门负责协助确定集体土地地类、位置和面积。其它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协助开展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负责组织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查、确认等工作。
随后,张兴忠介绍了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的情况,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自2007年7月1日起,淄博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淄博市顺利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任务,数据成果经过了全省、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和确认。
据了解,在国家下达市级控制范围界线内,淄博市土地总面积5964.9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3192000.5亩,主要分布在北部平原地区。2度以下(平原地区)耕地2263070.7亩,占本市总耕地面积的71%,主要分布在桓台县455964.5亩和高青县793340.0亩;位于25度以上的陡坡不稳定耕地18390.6亩,占本市总耕地面积的1%,主要分布在淄川区10253.5亩和沂源县8137.1亩。虽然本市总体耕地质量非常优秀,但是还是有部分耕地土壤贫瘠、靠天吃饭,需要根据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和耕地休养生息的总体安排逐步调整。全市耕地后备资源54591.2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