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家庭救助执行统一标准
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相关部门的规定,我市自2008年开始对女方年满49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进行特别扶助。
所谓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是指具有威海市户籍,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或者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与国家和省救助标准不同,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执行统一的特别扶助金发放标准。威海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据调查,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经济收入普遍偏低,而且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家庭多数要为伤残子女支付医疗开支,经济条件更为窘迫,精神压力也更大。因此,本着城乡一体、统筹兼顾的原则,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不分死亡和伤残,也不分城乡,统一特别扶助金发放标准。
经济救助金额高于省标国标
在救助金金额上,我市的标准高于省标准和国家标准。为了给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通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40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此外,对2014年1月1日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因疾病或者意外事故死亡、伤残的,根据其家庭状况、残疾程度等,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
对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家庭成员经民政部门确认为威海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我市将按照分别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和35%的比例,加发救助金。
养老保障首次被纳入救助范围
《通知》中,养老保障首次被纳入救助范围。在国家和山东省确定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行养老救助的基础上,我市细化了救助细则。
其中,女方年满49周岁、夫妻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的养老保险费可由户籍所在区市政府(管委),按照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档次标准,为其代缴费。
对符合城市“三无”人员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将优先纳入政府供养保障范围。而对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特别是失能或者部分失能的,将优先安排其入住政府兴办的养老机构。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城镇“三无”老年人、享受城镇低保的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可由当地民政部门为其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每人每月可以享受不少于30个小时的政府购买服务。
部分夫妻医保费由政府代缴
在医疗救助方面,我市将把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大病救助、大额医疗费用救助、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由区市人社、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
其中,在女方年满49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夫妻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户籍所在区市政府(管委)按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档次标准,为其代缴医疗保险费。
对有再生育意愿且符合再生育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参加生育保险或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免费向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
此外,对女方年满40周岁且符合再生育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经二级甲等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断,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凭原始病历和医疗收费单据,由户籍所在区市政府(管委)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实施人工授精技术的补助5000元,实施试管婴儿技术的补助2万元。
《通知》还规定,我市将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疾子女,优先安排医疗康复项目,优先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 (记者郑晓蕾通讯员高晶洁)
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范围扩容
日前,《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出台,将城镇灵活就业、无业人员纳入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两大人群首次纳入奖励范围
据介绍,《通知》中规定的无业人员,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而是参加了威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原来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合并)的人员。
“如果符合参加威海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但没有参加此养老保险的,可先去办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然后再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灵活就业人员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参加威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没有从业单位归属,以个人身份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人员。也就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养老保险的人群,这部分人群的养老保险信息及人事档案在人社局的档案托管中心管理。
“我市机关事业、企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在2002年9月28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时都按照规定加发了5%的退休金,所以这部分人员不在此次补助范围内。”该负责人介绍,另外,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人员,也不享受此政策。
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才可申领
“此次补助的对象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缺一不可。”该负责人说。
首先是户籍在威海市辖区内,年度内满60周岁,且在威海市辖区内办理了职工养老保险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市居民。“由于补助金由人社部门代发,如果人社部门没有补助对象相关参保信息,就无法发放补助金。所以,提供不了在威海办理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不纳入本制度。”该负责人说。
其次是现在只有一个子女(合法生育或收养)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现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但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及虽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人员,不在补助范围内。
另外,申领补助的独生子女父母还需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属于城镇无业人员或者灵活就业人员。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该负责人介绍,补助金将自今年起由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按年度代发,每年9月30日前发放到位,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直至本人亡故。今年的补助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的人员,超过60周岁的人员以首次申报年度为起始发放年度,达到年龄后不申请的不予补发。
据了解,此次补贴的发放需经过5个办理程序,即个人申报、村(居)审查、镇(街道)审核、区市确认、资格复查。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申报人需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本人和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城镇无业人员需提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卡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其中,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需提供领取养老金账号,未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需提供本人的社保卡号。
“由于今年情况特殊,符合条件的人员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前都可申报,后续的审查、审核、确认等程序也都相应后延2个月。”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