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生网:首页 > 新闻 > 地方联播

滨州:基础养老金75元新标 列全省第三

时间:2014-03-28 09:27:54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今年的滨州市《政府工作报告》,将“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75元”列为2014年10件民生实事之一。截止到2月底,各县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均按照新标准发放到位,比原计划提前一个月。每人每月75元,在我省各市数第三高。

    3月20日,副市长张兆宏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作出批示:“市人社局把《政府工作报告》十件实事之一的‘基础养老金提标’,作为年度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项调度,督导落实,提前完成了任务,值得表扬和肯定。下一步要继续完善‘不出村’等服务措施,让群众更满意。”
 
    据了解,200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就把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列入政府十大民生工程之首和各级党政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2011年为实现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市政府常务会对新农保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召开动员大会,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基本政策、基本要求、待遇标准等,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同新农保一并安排部署。当年,我市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同步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全覆盖”,比全国提前一年。当年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市人保局农保处副处长王辉介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民生保障“向东部地区看齐”的定位,2013年1月4日,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筹集资金,逐步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和“多缴多补、长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将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其中邹平县、滨州经济开发区每人每月80元),在全省并列第四名。
 
    2013年12月24日,市政府第24常务会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将我市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75元(其中邹平县、滨州经济开发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80元)。这是我市连续第二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后高出全省标准10元,在全省各市中总体排名第三。此次调整,全市共有57.39万60周岁以上老人受益,社会化发放率100%。而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将为此多支出3000多万元。
 
    为确保每人每月75元的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从今年1月份开始,市人社局就建立了周调度制度,进行督导落实。2月下旬,市人社局更是将“周调度”改为“日调度”,进一步强化督促和指导,每天询问各县区工作人发放进度,并且积极协调财政和金融机构,畅通发放渠道。到2月底,我市六县四区基础养老金全部按新标准足额发放,比“第一季度完成”的原计划提前了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