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决定成立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作为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协调研究解决名城保护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今天下午,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
市规划局汇报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有关情况,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历下区政府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鲁豫指出,要高度重视名城的保护与发展。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是深化美丽泉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彰显泉城特色、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作用。济南是一座有2600多年建城史的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名城资源,并形成了遐迩闻名的龙山文化、名士文化、泉文化。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名城保护和利用工作,特别是近年来,我们抓住重大历史机遇,实施了一系列工程,启动了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名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极大提升了省会形象和美誉度。
杨鲁豫要求,在促进名城保护、发展、复兴的具体工作中,特别要注意把握好四个方面关系。一是把握好保护遗存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坚持积极保护和有效利用相结合,深入挖掘文物、古建筑等名城资源的使用功能,在生态、环境承载范围内开展各种形式的利用活动,聚集人气,活跃经济。二是把握好政府主导与多元参与的关系,创新思路,发挥好市场主体作用,更多引入高水平企业团队参与策划运作,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做好名城保护与利用工作。三是把握好名城建设与特色传承的关系,打造特色化、个性化、人文化的城市空间。四是把握好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协调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
杨鲁豫强调,要密切配合落实好各项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名城保护工作;各区要积极参与各项规划编制,调动组织基层力量,系统开展辖区内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调查、登记工作,充分挖掘和保护好名城资源。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晓刚,副市长王新文,市政府秘书长李华贤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