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拉呱》报道,泰安的薛先生2010年去水库钓鱼时,捡到了一个婴儿,放在一只木箱中,浑身都是小疙瘩。薛先生夫妇30多岁了,由于身体原因无法生育,于是在捡到孩子后,薛先生夫妇有心收养这个弃婴,于是带着孩子去当地派出所报了警。
薛先生:“当时去报案,派出所将我们送到民政,民政就说,先把孩子抱回去看病,如果打算领养,到时候再办手续。”
于是,薛先生一边带着孩子到处治病,一边办理收养的手续。薛先生去泰安孤儿院办个领养手续,结果去了之后,(孤儿院)说不是从这里抱养的,不给开这个手续。”
记者与薛先生来到当地派出所寻求解决办法,民警表示国家政策规定要有抱养证才可以落户,建议薛先生去新泰市民政局寻求解决办法。民政局工作人员依然告诉薛先生,要收养孩子必须去泰安福利院办手续。因为现在有个规定,2009年4月1日之后捡拾的孩子,必须交到福利院,虽然薛先生已经养了孩子四五年了,但是手续不全,依然没法给他开证明。
现在薛先生的孩子已经4岁了,没法去上幼儿园。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将和福利院联系,看看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