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下发意见,2014年年底前,中央驻鲁企业、省属企业自行管理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要全部纳入地方管理,统一执行地方社会保险政策。这一规定共涉及7家企业约80万人。
一段时间以来,部分企业和行业的社会保险,由企业自行管理,目前这些企业的养老保险已全部纳入社会统筹,但是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还实行自行管理。目前封闭运行的企业有胜利油田、齐鲁石化等集团。社保封闭运行,社保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强,企业人员一旦流动,社保很难正常接续。
我省将企业自行管理的社保全部纳入地方统筹管理,执行统一的社会保险政策、统一的基金预决算和会计制度;社会保险业务统一经办;基金统一征收使用并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中央驻鲁企业、省属企业自行管理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应移交所在市实行统筹管理。企业参加地方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后,按照所在市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保险费,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所在市同类参保人员的待遇。
“纳入社会统筹后,确保待遇不降低,就医更便利。”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