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始终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保障的首要任务,初步统计,去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3826.83亿元,比上年增长15.4%;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57.18%,提高1.02个百分点,各级新增财力的70%以上投向民生保障方面,各项民生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至此,我省各级已连续6年把公共财政支出的一半以上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自2008年起6年间,全省财政累计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1.5万亿元,年均增长23.7%,高出同时期财政支出平均增幅3.9个百分点。
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用“力度大、机制全、效果实”三个关键词,概括2013年我省各级财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工作的措施成效。
去年,全省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1397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0.9%,居全国前列。
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升级改造工程;对中职院校学生全部免收学费;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确保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在1.2万元以上;将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普通学校的6倍,促进各类教育均衡发展。
全省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合并实施,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65元;建立了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津贴制度,提高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改善乡镇敬老院服务条件,对全省22.6万“五保”对象按人均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孤儿、残疾儿童生活补助水平明显提高。去年全省落实社保就业支出680亿元。
我省将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补助标准由240元提高到280元,启动实施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25元提高到30元,将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良好;食品药品监管支持力度加大。去年全省落实医疗卫生支出487亿元。
对文化特色示范镇和乡村文明行动示范村进行奖补,支持开展农村电影放映、农村演艺活动等。支持博物馆等“五馆”免费开放政策,促进群众文化创作繁荣和全民体育健身活动开展等。全省落实文体传媒支出127亿元。
去年,全省落实住房保障支出126亿元,引导银行和社会资金参与建设运营,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建立政府投资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机制,圆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并消除了22万农户危房隐患。省级共为489个单位20156人兑付房改补偿挂账本息30251万元,使1998年以来延续16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