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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品经济大合唱”到 “四化同步促增长” ——重访农业产业化发源地 见证跨越式发展20年

时间:2013-03-29 15:41:14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党的十八大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指出“三农”问题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与难点,强调大力支持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可以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推进发展现代农业、服务引领农民参与现代化进程、促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而今年3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文件),作为国务院支持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专门出台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对于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具有重大意义。《意见》明确,下一步,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建设一批与龙头企业有效对接的生产基地,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将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促进产业优化升级。11月26日,全国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上,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再次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10号文件,以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市场需求为坐标,提升农业产业化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从“农产品资源大省”到“农产品加工业强省”,山东正处于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跨越关键期,产业化经营新格局的形成在这一时期显得尤为重要。在日前的首届山东农交会上,副省长贾万志表示:山东是全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而10月发布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10号文件进一步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正印证了这一点。在《意见》中,山东省委省政府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巩固“515工程”发展成果,启动实施农业产业化“五十百千万工程”(用5年时间,在十大优势主导产业中培育100家在国内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国家级龙头企业,扶持1000家骨干型省级龙头企业,发展10000家以“一村一品”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形成“百龙领千强、千强带万家、万家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新格局。《意见》明确指出围绕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产业化经营新格局的目标任务,在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企业集群发展、夯实产业化经营基础、推进经营机制创新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并提出了促进龙头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意见》中还强调,要加强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强化对农业产业化的调研,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各行业的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规范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办法,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督导企业落实社会责任;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高企业的行业自律及自我发展能力;强化舆论宣传,搭建信息交流平台,营造全社会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浓厚氛围。
    回顾农业产业化发展历程,已整二十年。而农业产业化的发源地正是山东。1992年,潍坊提出商品经济大合唱、贸工农一体化,1993年,在此基础上,探索更高层次的农业发展机制,于是提出“农业产业化”概念,随后进入中央决策,逐步在全国推广。
    为梳理农业产业化发展脉络,全面把握山东农业产业化发展趋势,深度总结先进经验做法,找准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亟待突破的瓶颈,特推出:《从“商品经济大合唱”到 “四化同步促增长”——重访农业产业化发源地 见证跨越式发展20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