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省厅的关心指导下,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快农业农村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强企富农载体,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运销、仓储企业2100余家,其中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省级28家、市级202家,为增加农民收入、支持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产业化组织总量膨胀迅速。全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76家,其中销售收入过亿元的达到60家。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43.27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74.96亿元,出口创汇0.93亿美元,10年来我市农业龙头企业走出了大规模、大跨越、大带动的发展模式。通过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与发展,我市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初具规模,产业化、标准化、区域化水平不断提升。二是产业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发展农业产业化,建设现代农业,农业龙头企业发挥着重要的引导、推广、建设和带动作用。据测算,农业龙头企业承担了全市60%以上的农产品生产、营销和加工,以及70%的农业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示范工作。农业龙头企业已成为我市发展现代农业、生态观光农业和高端高质特色农业的坚实载体。三是促进农民增收成效突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中心任务是推进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布局和专业化生产,形成集产供销于一体的农村规模经营,落脚点则是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民增收,农民增收又是重中之重。十年来,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良好发展较好地带动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据测算,2012年,全市农民人均从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中增收达1700余元,约占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四是助推农业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我市在深化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积极探索与创新,注重产业化经营体系中各要素的同步发展,密切关联度,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土地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应顺势而生。企业与农户的联结机制不断完善,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自管基地”等多种形式,适应了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满足了企业与农户双方的需求。五是企业发展布局进一步向好趋优。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呈现出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单一产品向多元产品、分散型向集团化转变的发展态势,形成了各具优势相对集中的产业区。从全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分布数量上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优势产业:粮油加工104家,蔬菜瓜果加工42家,畜禽养殖加工32家。形成了与我市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相适应、产业配置日趋合理的良性发展态势,农业龙头企业布局进一步优化。
实践证明,农业龙头企业在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保障了农产品的有效供给。龙头企业通过不断加大基地建设投入、强化质量管理、执行价格政策,确保了农产品稳定、安全、均衡供给。二是形成了带农惠农、引领增收的重要地位。2011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主要农产品原料从基地采购值达154.27亿元,带动基地农户增收23.62亿元,吸纳农村务工人员6.07万人,支付工资总额9.56亿元,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三是提供了对农户的技术资金信息服务。农业龙头企业从壮大自身发展需要出发,积极为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大力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推广等技术服务。2011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共投入4320万元对农民进行了培训,累计培训农民12.6万余人次,有力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四是促进了以工促农方略的实施。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民通过合同契约、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使农业和农民可以分享到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合理利益,形成了工业反哺农业的新机制。
虽然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先进地区相比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一是龙头企业总量少、规模小。全市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农业龙头企业数量仅占全省总量的3%,总量和规模均处在全省下游。二是产品加工层次低,带动能力不强。我市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短,企业自身基地还不够多,农业龙头企业的加工增值率较低,仅为42%,与发达国家200%-600%的增值率有很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相关产业的拉动。三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多数农业龙头企业习惯于自我发展, “订单农业”和“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还未能大范围有效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覆盖面窄,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应对市场和自然风险能力较弱。四是品牌意识不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弱。标准化基地生产不规范,优质产品得不到优质优价,知名品牌少,品牌效益不突出。五是企业贷款融资相对困难,政策法规不配套。在龙头企业资金投入、土地征用、税收减免、自营出口、优化环境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二、下步打算
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实践充分证明,农业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力量,是加速农村工业化的重要推动力,是构建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的重要环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的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以推进农业“两大基地、四化进程”建设为总抓手,以科技进步、改革创新、扩大开放为根本动力,进一步规范运作、扶优扶强、提高档次、强势发展,加快推进农民合作经营、农企联手经营和农超对接经营,积极转方式、调结构,全力推动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按照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的思路,进一步明确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方向。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纳入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整体规划,与农业“两大基地、四化进程”建设规划、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起来,高标准制订本地龙头企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应的政策措施,确定龙头企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力争使每一个优势主导产业都能形成一批龙头企业群。坚持因地制宜、市场竞争、公开公平的原则,打破所有制界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来配置资源,谁有能力谁牵头、谁能带动农民致富发展得快扶持谁,充分调动全社会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积极性。
(二)坚持做大做强、集群集聚的原则,努力促进龙头企业扩张。据测算,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值,每增加0.1个百分点,就可以带动230万人就业,带动农民人均增收近200元。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为3:1,而我市仅为0.65:1。我市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还有更大的潜力可挖,工作上还大有可为。坚持“大、高、外、强、多”的原则,加快发展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大”就是大规模、集团化,建大企业、兴大龙头;“高”就是高起点、高质量、高档次、高附加值;“外”就是坚持外向型、扩大外向度;“强”就是强带动、强辐射;“多”就是多形式、多层次、多成份。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自身情况,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龙头企业通过资本运营和品牌优势,盘活资本存量,整合资源要素,膨胀农业龙头企业规模。以优势产区为基础建立生产基地,以优势产业为依托发展农产品加工,以优势企业为核心聚合生产要素,引领关联企业联合与合作,实行集群集聚发展,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打造龙头企业“联合舰队”。引导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参与生产基地建设,加大企业对基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稳定企业原料来源,保证企业持续生产。强化产业链建设,通过整合生产、加工和贸易等关联环节,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三)突出品牌立企、技改创新的要求,着力提高龙头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目前,农产品竞争已从价格竞争、质量竞争发展到品牌竞争,品牌已经成了企业的“生命”。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名牌意识,实施品牌战略,创立一批在市场上叫得响、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推行标准化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对生产基地、产品加工、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逐步推行质量标准管理认证体系,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前置检测关口,严格检验制度,从源头上抓好农产品质量。积极推进企业改造,引进技术、资金、人才,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应用,增加产品科技含量,带动企业的规模、产值、利润跨越式发展。积极开发推广节约、替代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把节约资源、节约能源列入企业发展和管理的重要内容,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三赢的目标。
(四)强化砺练内功、改革改组的措施,大力提升龙头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素质和效益,根本的是加强企业管理。在农业企业中因厂制宜地建立健全以人为本的科学管理制度,全面增强企业综合实力。进行全方位改、扩、建、联,多形式改制,多渠道融资,实行兼并联合、资产重组,搞好企业资本运营,努力膨胀规模,加快企业发展。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采取股份合资、合作,实行公司制和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建立法人治理机构,激发企业内在活力。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努力提高企业的诚信度、资信度和资本收益度,建立持续健康发展的现代企业运行机制。鼓励引导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生产领域,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各级外贸、供销、粮食等部门对现有的冷藏、保温、运输等设施进行改造,组建新的龙头企业。
(五)实施外引内联、借力发展的战略,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单靠自身是不可能有大的发展的,必须走招商引资的道路。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在加强建设产地市场的同时,全面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改变农产品出口主靠外资公司代理的格局,引导和鼓励企业到国外建立研发、生产和原材料基地,促进我市优势农产品更多地进入欧美、日韩、中东等国际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加快龙头企业建设的有效载体。指导合作社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民主的管理机制、利益分配机制以及风险调节机制等,促进合作经济组织向规范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