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生网:首页 > 新闻 > 地方联播

山东城镇居民大病险不设封顶线 保障范围跟新农合一样

时间:2012-10-25 09:38:35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山东省农民已有大病保险,城镇居民什么时间能享受这项政策?24日,在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电视会议上,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我省将制定下发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意见。与新农合大病保险个人最高补偿20万元不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原则上不设封顶线。

 
  日前,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公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日,我省启动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2013年起参合农民可享受大病保险,但这项政策暂未覆盖城镇居民。
 
  “我们城镇居民啥时候能有大病保险啊?”患有尿毒症的省城居民许先生问出了许多市民的心声。“像我们这些没有固定工作的,患上这种大病,即使有医保,还是负担不起。”许先生无奈地说。
 
  据介绍,济南市参保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内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的,个人负担20%,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负担80%,起付线为200元;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个人负担35%,医保负担65%,起付线为400元;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个人负担45%,医保负担55%,起付线为700元。但济南目前没有单独的大病保险制度。
 
  “我们正在加紧制定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24日,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很快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坚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该负责人表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将参照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相关政策,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同时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其中,将重点保障个人负担部分超过一定额度的合规住院大额医疗费用,“原则上不设封顶线,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