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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推行新举措 免收小微企业登记注册费

时间:2012-08-23 09:22:25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山东省工商局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新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推进全民兴业创业,山东省工商局出台《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将从投资政策、登记条件、服务方式三个方面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便利。

 
  据介绍,《意见》分三部分,共计三十二条。第一部分为实施优惠宽松的投资政策,全力扶持市场主体发展,有八条具体措施;第二部分为优化登记条件,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有二十一条具体措施;第三部分为创新服务方式,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有三条具体措施。
 
  试行内资企业“零首付”登记
 
  记者了解到,《意见》是为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而量身定制,多个条款在国内属率先推出,“含金量”比较高。下一步将实施优惠宽松的投资政策,对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免收登记注册费用等,同时试行生活便利行业个体业户免登记,对个人从事修鞋、修自行车、缝纫、水果摊等生活便利行业免办理营业执照。鼓励科技人员、退役军人、留学回国人员、高校毕业生等七类人员自主创业,并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海洋资源开发、基础设施以及公用事业等领域,支持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进入文化教育、养老、医疗等服务领域。
 
  支持以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出资设立新兴产业,以公司股权、商标权、采矿权、探矿权、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作为企业出资,允许企业债权转股权。积极开展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向银行推荐信用度高且有融资需求的企业。
 
  放宽公司登记条件 允许个体工商户投资成立公司
 
  根据《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要求,下一步将放宽公司登记条件。允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投资成立公司。国有企业改制后,允许其保留原有的组织形式、经营项目及原字号。允许改制企业转换企业类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后,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允许其变更登记为原先企业组织形式。
 
     支持创投企业规范发展。允许个人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运作相关的产业发展基金。允许境外投资者投资设立从事创业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发展壮大。积极培育发展一批有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投资合作;鼓励有限责任公司转型股份公司并上市发展。
 
  建立“登记绿色通道” 推进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综合分析的运用
 
  同时,《意见》还明确: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积极通过信息分析指导市场主体投资、服务社会公众、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立“登记绿色通道”。对文化产业企业登记以及国有企业改制登记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针对高校毕业生等七类服务对象,免费提供政策解读等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