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日),记者从山东省老龄办了解到,山东省出台多项优惠政策扶持养老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养老机构,其中非营利性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多项收费减免。
据山东省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养老床位实际缺口为73.94万张,鼓励社会各种资本开办养老服务机构非常必要。
根据规定,山东省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及外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参股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学校)等养老服务机构和为老人提供疾病护理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同时鼓励创办家庭式养老院、托老所、老年文化活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