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生网:首页 > 新闻 > 地方联播

“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 监管与量化是难题

时间:2012-06-27 10:52:44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0.jpg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审议

  “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好

  监管与量化是个问题,难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昨天(2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根据会议通过的议程,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预算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等。

  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中,子女“常回家看看”被写入。

  现状    城市家庭近半“空巢”

  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张学忠指出,截至2010年底,中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据预测,到“十二五”期末,老年人口将达到2.21亿,到2025年突破3亿,2055年前后达到峰值4.87亿。目前中国80岁以上高龄老人超过2000万,失能、半失能老人约3300多万,平均每个家庭只有3.1人,家庭小型化加上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使城市“空巢”家庭大幅增加,目前已接近50%。

  草案    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法律同时规定,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

  有专家表示,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当大力倡导赡养人经常看望慰问老人。但如何入法,语言上要仔细推敲。

  第一反应    多久回家一次才算“常回家”?

    针对“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昨天记者走访了部分市民及律师,发现大家在叫好的同时,也在对如何通过法律约束,来确保这一规定实施存在困惑。

  昨天上午,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其中既有外省来济打工人员也有学生,回家相隔的时间也是从1个月到3年不等,他们基本上都问了同一个问题:“到底多长时间算经常看望问候?”

  张斌是河南人,大学毕业后来到济南工作,和他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的基本上都是外地人,“我基本上两个月回一次家,但是有的同事好几年都不回去一次,你说他算不算违法啊,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啊。”

  记者咨询了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的康昌亮律师,他表示,之所以加入这样的规定,主要目的还是用法律督促市民遵守道德标准,不适合也不可能规定具体相隔时间。

  康昌亮律师说,这一规定的好处是为父母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即使孩子不常回家看看,又有多少父母会将自己的孩子告上法庭呢。”“大部分老年人舍不得举报自己的孩子。”“常回家看看”最终也不会通过相关部门的监管来实现。所以,要想达到法律规定的“常回家看看”,主要还是靠自觉。

  康昌亮表示,“希望国家能够出台规定,为企业员工回家探亲提供足够的保障,这样才能保证法规的正常实行。”

  ■ 草案看点

  “老年人优惠”有望不分外地本地

  据新华社电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参考近年来国家出台的相关规定和各地优待老年人的做法,进一步充实了有关老年优待的内容。

  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制定优待老年人的办法。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文星认为,此举有望使外埠老人在免费乘坐公交车、优惠购买公园门票、享受老年人养老服务券等方面的限制得到改变。

  根据修订草案,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同时,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应当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养儿防老”拟变居家养老

  商报北京消息  草案对家庭养老重新定位,将现行法“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修改为“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至此,我国已有5000年历史的“养儿防老”传统观念有望改变。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其形式主要有两种: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

  专家认为,老人身边无子女或者子女照顾不过来,从这个角度来讲,社区对老人、对家庭成员的支援就显得尤为重要。发展居家养老是针对老人独居这一现象所作出的一个正确选择,国家应在政策和财政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据《法制晚报》  网友热议“常回家”入法

  如何量化,怎么执行?

  “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网友热议。大多数网友对此表示支持,认为随着社会进步,法律的逐步细化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也有网友表示不能理解。

  @周庞昂_in:早该如此了!

  @勇敢的伊森:在目前的社会现状下,写入法律很有必要。

  @DyconX:这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Smiledoll111:以后看老人是不是要考勤了?

  @柠檬脆筒_:怎么个“常”法?难不成拿着报到单回去? 

  也有不少网友提出了疑惑,“常”与“不常”该如何量化?又该如何执行?

  @炳瞳:常年在外靠打工养家的人也想回家,谁给报销路费?

  @黑猫幽幽绿光:大部分人都很孝顺,但生活压力使人忙得像陀螺一样,精力毕竟有限,常回家看看就成了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