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生网:首页 > 新闻 > 地方联播

"离婚证明书" 解决房屋买卖难题

时间:2011-11-04 18:24:55  来源:黄海晨刊  作者:秦钊 彭学坤

    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在日后办理再婚、房屋买卖等事项时,须向有关部门出具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然而这些文书很容易泄露当事人的隐私。11月2日,记者从山东日照经济开发区法院获悉,该区法院在首创了“离婚证明书”,以解决这个难题。

    在法院办理过诉讼离婚的人都知道,在过后办理再婚、房屋买卖、房产变更、子女出国、户籍更改等诸多事项时,为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须向有关部门出具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由于这些文书对当事人各项情况记载非常详细,对外出具会造成个人财产、子女状况以及离婚原因等信息的泄露,不利于保护个人隐私。同时,有关部门对当事人出具的法律文书是否生效也会存在疑问,经常需要法院再次出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或者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也造成了法院工作的重复性。

    日照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针对这个问题,从保护当事人个人隐私,减少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入手,提出了向离婚当事人免费发放“离婚证明书”这一创新举措,在便民利民的同时,有效避免和解决了这个难题。

    记者看到,经过精心设计印制的“离婚证明书”为红底银字,内容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国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以及需证明的事项,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离婚当事人在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时,可以单独使用,而不需要再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据法院民一庭的法官介绍,凡在他们法院诉讼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在一审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均可申请领取离婚证明书,对符合发放条件的,法院将予以免费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