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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县级救助站已开始规划建设

时间:2011-10-28 09:47:18  来源:聊城新闻网  作者:樊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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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对未成年流浪人员的救助。

    26日,记者从山东省聊城市民政局获悉,聊城的县级救助站已经开始规划建设。目前,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的救助站项目已经通过审批。同时,为了帮助未成年人流浪者,民政部门要力争在2012年年底前基本实现街面无未成年人长时间流浪现象。

    记者了解到,目前聊城市只有市区一个救助站,各个县并没有建立专业的救助站。但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到2012年,市及百万人口以上县(市)将全部建设救助保护中心,达到县(市、区)有救助站、社区有救助点,形成多层次、全覆盖、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网格化管理救助体系。

    聊城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商爱民说,由于聊城的流浪人员量不是很大,所以一直以来,聊城只有市区一个救助站,各个县里的流浪人员救助工作都是由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代劳。目前,冠县的救助站建设项目已经通过审批,很快就可开工建设,而高唐和茌平的救助站也在计划当中。

    商爱民表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意见,公安机关发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应当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民政部门也要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引导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记者了解到,聊城市救助管理站已经在市区的车站、广场等多个地方设立了引导牌,方便流浪人员寻找,而且还会不定时的进行流动救助,确保未成年人得到保护。

    “现在对于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已有多个部门参与进来,教育、医疗卫生等多个部门各司其职,共同为保护流浪乞讨儿童服务。”商爱民说,“我们的目标是,绝对不会出现流浪未成年人得不到救助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