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0-01 11:09:07 来源:山东新闻网 作者:山东新闻网
9月初,济南公安曾通过微博群发布了一条通缉令,通缉一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逃逸者。据了解,逃逸者得知自己已被济南公安微博通缉后,迫于网络舆论压力,于9月29日主动打电话投案自首。据了解,济南公安微博群共发布微博通缉令20余次,此前已有5位嫌疑人通过微博主动投案自首。
9月28日晚8时左右,济南市长清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称自己在看到济南公安微博群上发布的“长清境内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请广大网友积极提供线索”的图片信息及联系方式后,即与交警部门联系。现该犯罪嫌疑人已于9月29日下午主动到长清分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至此,8.31交通肇事逃逸案宣布告破。
8月31日晚8时30分,长清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长清万德辖区内一辆捷车撞人后逃窜,车牌号未看清”。接警后,长清分局交警刚迅速出警,经现场初步调查了解: 2011年8月31日20时10分许,一辆无牌轿车沿104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527KM处(济南市长清区)与沿万北街由东向西步行的行人孙某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长清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走访排查工作。9月1日,长清公安微博群发布“长清境内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请广大网友积极提供线索”信息图片,向网友通报基本案情和联系方式。济南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立即通过“济南公安”腾讯微博、新浪微博群号召网友转发 “微通辑”,希望广大网友积极提供案件线索。
在“微通缉”发布后,网友开始迅速转发,并督促逃逸者投案自首。网友“山东零晨”称,“我看见车上是一男一女,男的体貌是一米七左右,年龄在四十五岁左右,脸面圆形,图像放大可看清男人的面部,女的看服装应该三十岁左右,车型是老版大众,七成新,应该不难找!” 一时间该“微通缉”微博被跟帖评论和转发微博超过5000条。
昨天,犯罪嫌疑人迫于“微博”舆论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据嫌疑人交代,案发后其很害怕,天天上网看信息。当其看到济南公安微博群“微通缉”后,心理压力很大,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后,决定主动到警方联系投案。据悉,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责任编辑 于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