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30 08:46:06 来源:生活日报 作者:崔荣杰
济南相关公租房项目正在紧张建设中。(记者崔荣杰摄)
生活日报9月29日讯(记者 崔荣杰 通讯员 于春宁 薛梅)今天,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预登记的通告。根据通知,备受市民关注的济南公租房预登记工作将于10月10日至11月30日正式进行,市民参加预登记的资格也首次发布,符合相关条件的家庭和单身职工届时可以申请。
据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的预登记,也是为了摸清济南市公租房的实际需求。”
据了解,凡参加预登记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正式申请条件的家庭和单身职工的单位,将优先安排摇号选房。
申请市民将来能够住多大的公租房?据介绍,家庭户保障住房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户型为一室户和二室户,申请者有着相应的家庭住房状况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限定。单身职工保障住房作为职工单位的集体宿舍,须多人合租,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对于在济南没有住房的单身职工的申请则有着工作单位和劳动合同方面的要求。
记者了解到,相比家庭申请户要求市内六区和高新区常住居民户口的要求,在单身职工申请方面,则没有户籍方面的限制,无论济南还是外地户口,只要符合条件,均可进行申请,这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申请公租房的机会。
有问题请打下列咨询电话
名称地址电话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经七路88号82077606
历下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东青龙街42号86568221
市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纬四路6号81271510
槐荫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经一纬七路2号87086036
天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制锦市花店街6号81912156
历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七里河路19号88112890
长清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龙泉街137号87261590
高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工业南路28号88871646
□相关解读
1、符合啥条件可以申请?
济南市此次首次发布了预登记的资格范围,据了解,此次预登记的资格,共分成了家庭申请标准和单身职工申请标准两种情况。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想获得预登记资格需要符合三个标准:
申请家庭标准:本市市内六区和高新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成员在市级(含)以下单位就业或自主择业(含无业)的家庭,单身的需年满40周岁。
收入标准方面: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万元(含)。
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含)以下;年满40周岁的单身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
对于家庭现有住房,本次也作出了具体的说明,共包括了五种情况。
这五种住房情况包括:私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单独居住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住房(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有住房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未满五年的、无法证明不属于申请家庭的现住房。
同时,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享受43平方米拆迁保障及已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予预登记。
对于单身职工,要想获得预登记的资格,须符合两个方面的标准。
一是市级(含)以下单位的正式职工或与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
二是在本市市区无住房。
2、预登记要进行啥程序?
对于预登记工作程序,也分为家庭和单身职工两种情况。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预登记程序包括: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持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工作单位填表登记;工作单位汇总后,持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预登记表(一)和表(二)及申请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统一报单位所在区(含济南高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家庭成员均无工作单位的持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下同)填表登记;各街道办事处汇总后,持预登记表(一)和表(三)及申请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统一报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单身职工预登记程序包括: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工作单位填表登记;工作单位汇总后持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预登记表(四)、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统一报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3、预登记需要的表格到哪领?
预登记所填表格由单位、街道办事处统一到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也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www.jnfg.gov.cn)下载。
(责任编辑:于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