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19 15:08:07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周广聪
物价上涨了,如何保证临沂低收入的居民的基本生活?临沂近日出台的《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给出了解答。当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上涨幅度超过5%时,临沂将分别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
为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临沂市出台意见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联动机制保障对象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意见规定,当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上涨幅度超过5%时,启动联动机制,并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调整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标准、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以及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年度同比平均涨幅不超过5%,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居民基本生活费用增长幅度适当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各类社会救助补贴和失业保险金标准。
据了解,省以上出台价格调整财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高于各地联动机制规定发放的价格补贴标准时,由各县区、各开发区补足差额部分;已按照联动机制发放了临时价格补贴,上级又出台了价格补贴政策措施,只要发放标准不低于上级规定的补贴标准,是否再予补贴由各县区、各开发区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