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4-25 17:37:58 来源:问绿网 作者:刘海波 姜美玲
近日,烟台某精密铝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某精密合金有限公司登记在开发区工商分局的精心指导下顺利办结。这是烟台市办理的首家母子公司合并登记,也为工商部门探索实行服务经济发展新举措提供了宝贵经验。
存在投资关系的公司之间如何合并,以往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也无此类公司合并登记的案例。2011年11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首次明确,存在投资关系的公司可以合并。分局对新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2012年1月19日,烟台某精密铝业有限公司提出办理吸收合并烟台某精密合金有限公司登记申请。分局对此高度重视,实行了预约服务、特殊服务和专人指导等相关服务举措,为企业对国家总局刚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帮助其做好吸收合并的准备和初审工作。对公司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议、吸收合并协议等就相关的格式文书提供了参考文本。在分局的精心指导下,吸收合并登记手续顺利办结,受到了企业的好评。分局又及时进行登记后回访,了解企业在合并后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工商部门解决的问题,确保企业能平稳过渡,正常经营发展。
这次公司合并,对完善该公司的组织结构,促进公司扩大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这也是全市办理的首家母子公司合并登记案例,为今后办理类似公司的合并登记提供了可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