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生网:首页 > 农业农村 > 政策

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企业和单位应具备什么条件

时间:2014-08-08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企业和单位应具备什么条件?

 
    申报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且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创新的意识。企业的大学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企业须有中方控股,但由具有外国身份的留学人员个人控股的企业除外,须提供留学身份证明。
 
    申报创新基金项目的服务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已运行2年以上;具有明确的服务方向,持续性开展公共技术服务,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服务对象群体,较好的服务基础、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效;具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大学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占全体人员的6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公共技术服务收入须占营业总收入的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