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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冰恋”诉讼结果 范冰冰索赔200万

时间:2011-12-21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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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向《天津日报》索赔200万(资料图)

   今年5月,《每日新报》一篇关于范冰冰和王学圻恋爱,甚至可能会“私奔”的报道,一时间引起娱乐圈的热议。近日,范冰冰将撰稿记者和《每日新报》、《天津日报》告上法庭索赔200万。前天下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撰稿记者为《每日新报》娱乐记者宋某。今年5月21日,《每日新报》刊登了宋某的稿件《范冰冰王学圻想婚了——爸妈不同意,可能要私奔》的报道,描述范冰冰和王学圻恋爱的经过,并爆出他们可能结婚不成要“私奔”。

    范冰冰诉称,报道内容完全失实,是无任何事实依据的猜测与捏造,自己的名誉权受到极大伤害,因此要求3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200万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每日新报》属于《天津日报》,并不适合单独作为被告起诉,建议范冰冰直接起诉《天津日报》及记者宋某,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撰稿记者称,报道的消息源于范冰冰的圈内好友处,范冰冰与王学圻恋爱了,但二人并未同居,范冰冰也未介入别人的家庭,于是撰写了整版的报道帮范冰冰正名,击破一直“疯传”的不实谣言。

    《天津日报》的代理人认可在处理这篇报道中确实存在失误,《天津日报》作为主管单位,在管理上确有疏失,他们愿意公开道歉,但是否存在侵权行为还需内部商榷。

    双方同意调解。范冰冰的代理人说,如果两被告愿意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他们愿意适当降低赔偿金额。宋某和《天津日报》则表示,只同意公开道歉,不同意赔偿。

    据了解,朝阳法院未就审判结果进行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