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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时间:2015-11-02  来源:  作者:

   1.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到哪个部门办理?

 
答: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到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相关就业手续,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请咨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答:(1)毕业生凭《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4)《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作为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3.什么是报到、调整改派和二次派遣?
 
答:毕业生报到是指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或指定的教育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等手续,毕业生按时报到是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调整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2年择业期内,因特殊原因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协议,申请回生源地就业或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相应教育部门为其办理改派手续.
 
二次派遣是指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教育部门的毕业生,在2年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就业单位同级教育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
 
  4.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答:(1)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到省内接收单位的省内院校毕业生和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单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直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到省内接收单位的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须按照《关于做好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163号)文件须持来鲁就业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接收函、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原件,招生录取花名册。(应届毕业生须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毕业证和报到证)等材料,经我厅审核同意后再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
 
(2)就业报到证签发到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的省内院校毕业生(含灵活就业的),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按教育局相关规定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就业报到证签发到山东省教育厅的省外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到我厅办理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