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发布2014年中小学寒假工作通知。按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起止时间为1月17日至2月14日(农历为腊月十七至正月十五),高中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1月24日至2月14日(农历为腊月二十四至正月十五),中小学校均为2月15日(星期六)报到,2月17日(星期一)开学。
为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市教育局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以县区或学区为单位的期末统考或联考;不允许任何学校、任何班级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或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不得以学生的成绩作为评优、评先的唯一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省教育厅规定的《假期生活指导》外,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
市教育局强调,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举办各类辅导班,也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从事营利性教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