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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即将开考 每科允许考3次将取最高分

时间:2012-11-20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于2013年1月12日开考至17日。日前,省教育厅制定下发了《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按照该办法,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每个考试科目可以参加3次考试。离校两年内可以多次参加重考,成绩按高者计入学业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生物、化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共10科,每科分值为100分,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组织阅卷。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必修必考,选修选考。考试内容涵盖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必修内容(模块)和部分选修内容(模块)。
 
  根据规定,学业水平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进行。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高中毕业前参加完所有科目的考试并获得相应成绩。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每个考试科目可以参加3次考试。离校两年内可以多次参加重考,成绩按高者计入学业成绩。
 
  据透露,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第和实际分数记录,按等第公布。原则上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第A,达到75%至89%(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75%至84%)记录等第B,达到60%至74%记录等第C,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D,D为不合格等第。
 
  省教育厅进一步指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审核公布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或个人通报。考试成绩经审核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考生发放考试成绩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