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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厅要求收费项目及标准需公示

时间:2012-08-26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24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学校在今年秋季开学期间,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收费的项目和标准,以预防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24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中小学和中职学校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日常管理。将学校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公办中小学收费行为,预防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加强教辅材料等使用和管理,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校服等。并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做好清理规范普通高中改制学校、禁止教师有偿家教等工作。中等职业学校要按已备案专业规范招生。
 
  学校利用开学前的时机,全面排查校舍、校园及周边环境、接送学生车辆、食品卫生及其他设施等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和消除。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止社会人员进入学校滋事和干扰校园秩序,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防止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增强教师和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以确保学生按期入学和返校。
 
  此外,通知还要求学校在开学初期,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有关教师深入宿舍、深入班级,通过召开班会、年级会议等形式,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可能遇到的困难和困惑,帮助学生尽快转入学习状态,并确保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