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02 来源:水母网 作者:水母网
昨天,山东烟台开发区某中学初一学生文文(化名)手背上被刀子戳的伤口仍未痊愈。3天前,他在校园内被人勒索钱财,后遭暴力伤害,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
校内遭大男孩持刀勒索
11月28日上午9时许,文文在校门口的画报廊欣赏同学们的作品,一个大男孩过来揽住了他的肩膀,嘴里说着“过来,找你有好事”。文文被半拖半拉地来到了一个僻静处,大男孩压低声音说:“把身上的钱拿出来!”
文文说他没带钱。“到底拿不拿?不拿我就不客气了!”说话间,大男孩手里多了一把铅笔刀,将文文的手按到墙上开始“用刑”,一刀一刀戳在文文手上。
这时,突然响起的上课铃声救了文文。“别告诉老师和家长,要不有你好看!”大男孩丢下一句恐吓的话跑远了。
文文心神不宁地回到教室,老师讲的课他一句也没听进去,同座发现异常,报告了老师。在老师的追问下,文文才哭着说出了自己的遭遇。老师极为震惊,检查了文文手上的伤,决定带着文文指认大男孩。在老师的再三安抚下,文文才跟着老师挨个班级寻找,由于当时惊吓过度,文文根本没有记清大男孩的模样。
孩子心理恐惧胜于手伤
11时许,文文的妈妈张女士赶到学校,看到儿子手上的伤,她又心疼又气愤。
老师和校领导连连道歉和保证,张女士表示,自己可以不追究其他的,但学校一定要查处大男生,保证孩子的在校安全。
张女士说,几天来,文文一直担心对方报复,上学的兴趣全无,心灵受到很大的创伤。作为家长,她在上班时也很担心儿子。
老师和学校领导向张女士保证一定会追查到底。
同时,校方又表示,可能是前段时间文文在校外吃小饭桌时被外校大孩子盯上,从而翻墙进入学校实施暴力,那样的话查起来难度就大了。
这种解释让张女士对学校安全打了个大大的问号。她质疑说,如果外人轻松可以翻墙入校,这次受伤害的是文文,下一次受伤害的会是谁?
■律师说法
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王智光律师认为:文文遭遇如此暴力事件,凸显出该校校园安全管理混乱,在这起案件没有被警方侦破之前,学校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目前,我国虽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是由于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希望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的基础上,统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比如: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力度,营造一个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