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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更正

时间:2014-08-05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一、有关规定
 
  对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记载事项需要更正的,车辆管理所应当予以更正。
 
  二、办事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三)本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的三分之二规格为32mmX22mm的彩色正面相片2张(尚未提供电子文档的,还需提交分辨率为300dpi,规格为32mmX22mm的电子文档);
 
  三、办事流程程序
 
  (一)流程:
 
  1、属于申请人提出更正申请的:档案岗(录入)→领导岗(审核)→档案岗(制证)→受理岗(发证)→档案岗(归档)
 
  2、属于档案管理岗提出更正要求的:档案岗(录入)→领导岗(审核)→档案岗(归档)
 
  (二)程序:
 
  1、属于申请人提出更正申请的,受理岗核实需要更正的事项,提出更正意见;属于档案管理岗提出更正要求的,档案管理岗提出更正意见。
 
  2、业务领导岗审核更正事项和意见,做出更正决定。
 
  3、允许更正的,档案管理岗分别更正实物和电子档案,需要重新制作机动车驾驶证的,制作机动车驾驶证,受理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4、档案管理岗复核、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四、办事期限
 
  (一)属于申请人提出更正申请的,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二)属于档案管理岗提出更正要求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六节 办理香港居民免试换领驾驶证
 
  一、有关规定
 
  (一)持香港(1)类私家车或以上正式驾驶执照的人士,如其年龄、身体等条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中初次申领内地驾驶证的有关规定,可免试换领准驾车型为C1或C2的内地驾驶证。
 
  (二)持香港(A)类自动挡车辆正式驾驶执照(不包括电单车及机动三轮车)的,如其年龄、身体等条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中初次申领内地驾驶证的有关规定,可免试换领准驾车型为C2的内地驾驶证。
 
  (三)持香港(3)类电单车或(22)类机动三轮车正式驾驶执照的,如其年龄、身体等条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中初次申领内地驾驶证的有关规定,可免试换领准驾车型为E的内地驾驶证。
 
  (四)车管所受理申请后,应向申请人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资料供其自习,并在承诺期限内核发全国统一的驾驶证,但不能开具《待理证》。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有疑问的,可在受理后将有关资料上传省厅交管局车管处向香港运输署核查。
 
  (五)免试换领的内地驾驶证按内地驾驶证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包括:按期换证,领取记分卡实行记分管理,记分达到一定分值要重新参加相关考试;对故意谎报或隐瞒个人资料以骗取驾驶证,撤销驾驶证;超期一年不办理换证的,注销驾驶证。
 
  (六)驾驶人个人资料改变的,应在30日内到驾驶证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驾驶人身体条件或驾驶时的附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在1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履行有关手续;驾驶人在内地住所迁出原车管所辖区的,应在60日内办理驾驶证转入换证手续。
 
  (七)通过免试换领的内地驾驶证,如因骗领、交通违法等原因被吊销的,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被撤销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因造成交通事故逃逸被吊销的,终生不得再次申领内地驾驶证。
 
  (八)不得同时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地驾驶证,已持有内地驾驶证(包括外省核发)的,只能办理驾驶证转入换证手续,不得再申请免试换领。
 
  (九)香港驾驶执照中准驾车型第(16)项政府车辆包括汽车和摩托车,执照上无法反映,应要求申请人提供由香港特区政府属下政府物流服务署等部门签发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驾驶政府车辆许可证》,按许可证上签注的准驾车型换发相应的内地驾驶证。
 
  (十)申请人通过免试换领取得内地驾驶证后,因其香港驾驶执照增加了准驾车型,其内地驾驶证在免试车型中申请增驾(即在C1、C2和E类准驾车型中增加一类或两类)的,无须参加考试,凭新的香港驾驶执照直接申请免试增驾。免试增驾只可在原发证机关申请。
 
  (十一)申请人通过免试换领取得内地驾驶证后,需要在内地直接办理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并按规定接受培训和考试。
 
  二、办事所需资料
 
  (一)填写《香港居民免试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经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护照及复印件;
 
  (四)香港驾驶执照及复印件;
 
  (五)本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学相片4张(其中规格为48mmX35mm的2张张贴在申请表格上,32mmX22mm的2张用相袋袋封好),以及提供分辨率为300dpi的Jpeg格式,规格为32mmX22mm电子文档。
 
  三、办事流程程序
 
  (一)流程
 
  受理岗(信息录入)→领导岗(审核)→档案岗(制证)→受理岗(发证)→档案岗(归档)
 
  (二)程序
 
  1、受理岗应告知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仔细阅读背面的“本人声明”后签名;审核资料,将申请人信息录入计算机,开具受理回执;发放学习资料。
 
  2、业务领导岗审核。
 
  3、档案管理岗制作机动车驾驶证。
 
  4、受理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5、档案管理岗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四、办事期限
 
  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