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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环境资源交易 建设生态山东

时间:2014-10-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加强环境资源交易,能够促进稀缺的环境资源要素由使用效率低、创新能力不足的企业向使用效率高、创新能力强劲的企业流动,不仅可以为解决环境资源供给与需求的矛盾提供有效途径,提升环境资源的配置效率,确保在加强环境保护的同时经济发展不受影响或少受影响;同时也可以激发企业创新的积极性,鼓励或督促其更多地通过绿色研发和技术转化实现环境资源的高效利用,以降低企业环境资源成本、增加企业环境资源收益;而且还可以通过外部成本内部化,加快企业破产和资产重组步伐,有利于产业的转型升级,对于促进山东经济结构调整、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与战略意义。

    近年来,山东省围绕节能减排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特别是2014年6月,山东省成立了能源环境交易中心。但山东省环境资源交易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缺乏必要的政策法规体系,试点少且非试点地区仍然无偿使用环境资源,节能减排的监管力度不足,金融服务缺位等。有鉴于此,需要从如下方面作出改进:

    及时出台全省开展环境资源交易的《指导意见》和相关管理办法,内容要涵盖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等的交易,为利用市场手段开展节能减排提供指南。
 
    逐步增加环境资源交易试点的地区和类型。通过试点可以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可以降低全面推行的成本,所以需要继续搞好排污权交易试点,同时进一步增加排污权交易试点的地区,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另外,还需要进行碳排放权、节能量等交易的试点。
 
    加大对节能减排的监管力度,积极推动相关金融服务的创新。要配合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制度的改革,督促地方政府重视节能减排,加强对节能减排的监管,做到严格执法,大幅度增加违规违法企业的成本。积极探索环境资源权益抵押融资、合同能源管理融资、合同减排服务融资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不断推进金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