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签注的,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取、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提交近期免冠照片(照片标准为48*33mm)和申请事由相关材料(如填写真实完整的申请表等),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意见。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旅游的,如系济南市居民,可以申请办理个人旅游签注;其他城市居民赴港澳旅游需申请团体旅游签注。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商务的,须由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军人申请赴港澳,须由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表可在“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或山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互联网网站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