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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将确定阶梯气价制度

时间:2014-03-23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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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国家发改委出台阶梯气价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所有通气城市建立阶梯气价制度。目前山东省已经着手调研工作,各地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阶梯价格方案,并召开听证会。
 
    据报道,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国内天然气产量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2013年对外依存度已超过30%。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政策,居民生活用气具有不均衡的特点,用气量最多的不足5%的居民家庭消费了近20%的居民气量,导致用气量越大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没有体现公平。
 
    近年来,河南、江苏、湖南等地的实践证明,阶梯气价在引导节约用气、缓解供气压力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指导意见明确,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由于第一档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这就意味着80%的居民家庭不会增加生活支出。其余15%的家庭在第一档用气范围内的气量部分,支出不会增加,超出第一档的气量部分,支出才会有所增加。但由于一、二档气价差距不大,对这些家庭的影响有限。剩余5%的家庭由于用气量大,支出会相对多一些。
 
    山东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山东省已统一实行了阶梯电价,分为三个阶梯进行收取,与全省联网的电力有所不同,居民用气的资源供应、使用缺口各市都有差别,所以各档具体气量和气价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根据历史数据,给出平均用气量的统计结果。公开听证之后再最终推行。到明年年底,我省将建立水电气阶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