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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实施“五位一体”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成效显著

时间:2015-01-27  来源:中国政府门户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近年来,济南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民生,不断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健全网络,提高质量,着力打造一流法律援助品牌,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09年起,该市法律援助工作连续获全省综合考评第一名,市法律援助中心2次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由分管市长兼任主任、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全市法律援助委员会,市政府把法律援助工作列为2014年为民实事之一,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增加到150万元。与市总工会、团委、妇联、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共建共助活动,成立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9类专项法律援助律师团,形成了服务广泛、配合有力的“大法援”格局。

    二是优化便民服务,打造法援品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提升年”活动,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着力打造“温暖法援”品牌。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调整至低保标准的2.7倍,把农民工、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校学生、服刑人员、未成年人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受援对象动态数据资料库,开通“法援在线”网络微博微信服务平台,探索实行网上解答咨询、网上受理案件。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推出法律服务“套餐”项目,推行资深律师“点援制”,开办法律援助“专家门诊”,让受援群众享受到了全面快捷的法律服务。

    三是强化质量管理,增强社会效果。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和监督审查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强化跟踪管理。在全市政法系统、高等院校、资深律师队伍中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案件质量专家评估小组,随机抽取卷宗进行评估,确保办案质量。积极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参与涉法信访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近两年,累计接待涉法上访群众达1100余人次,依法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完善服务网络,构建便民平台。依托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将法律援助热线与法律咨询热线“二线合一”,建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在县(市、区)建立综合性法律服务大厅,整合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律师、公证等资源,实现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沿街、落地、开窗”。在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社区(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室,在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市建筑业农民工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等部门建立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00余家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设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构建起立体化、多层面的法律援助受理渠道。

    五是加强工作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开展“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推选知名主持人担任法律援助形象大使。在历下区建设了全国第一个法律援助文化主题广场,在济南电视台推出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在《济南日报》、《济南时报》等媒体开辟了“法律援助在身边”专栏。积极参与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的制作拍摄,制作法律援助公益歌曲,成立市“法律援助宣讲团”,开展“法律援助走基层”等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和品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