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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法院扎实开展“立案难”专项整治活动

时间:2014-10-15  来源:中国网   作者:王希玉、王雪鹏

    中国网讯 今年以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积极开展解决“立案难”专项整治活动,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着力破解立案难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规范受理条件,提高立案效率。对于一般民事案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都在法定期限内受理,不附加其他条件,不将程序审查变为实体审查。对于婚姻、继承、邻里纠纷等普通民事纠纷,要求当天立案受理;对于重大、复杂及敏感案件,要求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建立服务中心,凸显服务指导。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台,由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解答群众咨询;摆放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手册,供当事人学习诉讼常识;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查阅案件流程。今年以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解答当事人咨询180余人次,诉前化解纠纷130件,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着力诉讼指引,坚持司法为民。针对大部分群众不熟悉法院机构设置的情况,为方便群众咨询、立案、信访、递交证据材料等,负责引导的导诉台工作人员根据群众的不同需要引导其至相应职能部门。对于符合法院受理范围的纠纷,依法指引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告知当事人正确填写诉状与提供证据,耐心解答有关诉讼程序、收费标准等相关问题,并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读本。

    强化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坚持对赡养、抚养、扶养、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优先审查、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依法为经济确有困难或老弱病残涉诉当事人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让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今年以来,该院对5起案件11人进行了司法救助,减免缓交诉讼费2.3万元。

    建立追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意见和建议。实行院监察部门抽查制度,对立案工作中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或者无故推迟立案等违法违规情形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杜绝因片面追求结案率等指标而限定立案、拖延立案、年终不立案等现象发生。(王希玉、王雪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