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底,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涉及“四风”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695起,处理相关责任人853人,其中,21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以来,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纪检监察主业,强化执纪监督,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力度,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调整布局 聚焦主业
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决策部署,纠正越位、改正错位、补正缺位,强化主业、精简“副业”,围绕反腐败斗争新形势切实提升战斗力。
调整布局,攥紧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两只拳头”。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整合优化内设机构,新设2个纪检监察室,整合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机关办案工作人员总数增幅达20%。对各个纪检监察室的分工重新调整,每个室都负责联系部分市、省直部门、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纪检监察室兵力部署和排兵布阵的新变化,打破了条块分割的局限,实现了办案力量的科学调配。
聚焦主业,大幅精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山东省纪委、监察厅将自身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26个精简至38个,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监督部门履行职责上来。4月23日,省纪委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地方纪委书记不得具体分管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工作;派驻纪检组组长不得具体负责人事、财务等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包括市纪委书记、省级派驻机构纪检组组长、县纪委书记和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在内的1253人按要求调整了分工,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办案和执纪监督上来。
优化队伍,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战斗力。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发现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具有专业知识、适合从事办案工作的同志,将其优先选拔到办案队伍中来。省纪委、监察厅先后遴选18名优秀同志到办案部门;各地也从纪检监察机关和公检法机关遴选有办案经验的同志充实办案力量,并在县级纪委新增编制中选配94人充实到办案一线。截至目前,山东所有地级市和46个县(市、区)设立了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配备人员1247名。
打“虎”拍“蝇” 严查快办
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省纪委常委会经常听取汇报,协调重要案件查办,及时解决办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1月至11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数量同比上升10.7%,其中,涉及厅级干部案件19件,涉及县处级干部案件225件。
打“老虎”决不手软。一批职务级别高、涉案金额大、严重违纪违法的“老虎”相继落马。山东省农业厅原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单增德受贿、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枣庄市市中区原区委书记王刚贪污受贿、收受礼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潍坊市寒亭区原区委书记孙德奎受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刘贞坚受贿、收受礼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上述四起案件,目前均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拍“苍蝇”须臾不停。1月至11月,山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涉及教育部门案件260件、涉及卫生部门案件237件、涉及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案件399件、涉及侵犯党员和公民权利案件558件。巨野县原副县长陈宜民、枣庄市高新区兴仁街道办事处原党委书记孙景明等人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山东省纪委、监察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办案工作的意见》;采取定期调度、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的督促指导;实行自办案件情况月通报制度,对案件总量、升降幅度、移送司法机关情况等数据逐一通报。据统计,1月至11月,省、市、县级纪委自办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上升200%、48.7%、7%。
加强巡视监督,注重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今年以来,山东省委巡视组对7个地级市、14个县(市、区)进行了巡视,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199件,已立案调查79件。
铁面执纪 狠刹“四风”
针对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作风“顽疾”,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铁面执纪、狠刹“四风”。
突出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狠刹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整治、督促检查等方式,大力开展正风肃纪行动。截至10月底,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涉及“四风”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695起,处理相关责任人853人,其中,21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全省共查处“庸懒散”问题417个,问责498人。
改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问卷调查和第三方电话随机抽样调查相结合。山东省纪委、监察厅在政风行风评议考核体系中增加“阳光政务热线”和“齐鲁民声网”上线情况综合量化评价权重,对去年考核中各类排名后三位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抓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