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暨济南市新修订《老年法》正式施行、老年维权集中行动启动仪式上今日将举行,我省将于今年7月1日起,利用半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老年人维权活动。
届时,我省将对60岁以上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涉及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拓宽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并对80岁以上,高龄、空巢、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尽可能采取上门服务。
山东是全国老年人口第一大省。
目前,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682.26万人,占总人口的17.37%,据预测,到2015年,6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2000万,占总人口的20%左右。
在集中行动中,各级老龄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将重点做好涉老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
除此之外,通过畅通法律
援助申请渠道,开辟
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