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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法院提高诉讼效率,维护群众利益

时间:2013-02-14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近日,滕州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捷高效的解决了21位农户的后顾之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去年6月份,滕州市大坞镇孔某某向原告刘某某等21名农户收购土豆,并于8月向刘某某等农户出具了欠条,承诺一个月内还清欠款,后经农户多次催要,孔某某并未支付,农户无奈于今年1月31日向法院起诉。经审查该宗案件属于小额诉讼程序的受案范围。

    为方便群众诉讼、快捷高效解决纠纷,新民事诉讼法增加小额诉讼程序,规定部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随后滕州法院出台意见,对小额诉讼案件予以明确规范。案件受理后,法庭当即向当事人送达立案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同时送达《小额诉讼程序须知》。经法庭释明,双方均同意在举证期限未届满的情况下提前开庭。

    日前,经过简化、高效的庭审程序,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孔某某于2013年5月1日前偿还货款。21起案件仅用6天结案,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最大程度上维护了农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