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市牡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加强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组织了6辆“打非”车在菏泽城区进行宣传。
此次“打非”宣传行动不仅要在城区宣传还要在各大乡镇进行大力宣传,并切实对烟花爆竹的经营人员进行培训。“经营烟花爆竹一定要合法,一旦发现不合法经营的,我们要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的来源和产品销售渠道;对非法经营的,我们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及其生产原材料来源渠道,要确保烟花爆竹规范经营。”牡丹区安监局的相关人员说。
据了解,对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要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