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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解释新交规 "开车抽烟记分"属误读

时间:2013-01-08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公安部近日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调整了多项交通违章的扣分分值。针对新交规“抢黄灯”条款争议,虽然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称,目前抢黄灯的行为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但有专家指出,目前暂不处罚抢黄灯行为并不意味着今后也不会处罚,毕竟制止抢黄灯行为是国际通用的做法,目的就是为了减少因为抢黄灯引起的交通事故。同时,对于新交规,网上有8种说法流传广泛。对此,记者采访了公安部相关负责人 。经求证,这8个传言都存在误读。该负责人强调,123号令根本不涉及罚金问题。

  1

  传言超速驾驶一次记6分

  权威解读:公安部123号令对超速驾驶制定了严格的记分规定。

  一是超速驾驶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二是一次记6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三是一次记3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2

  传言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权威解读: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后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

  123号令作出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的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或非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

  同时规定,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3

  传言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权威解读:当汽车高速行驶遇到意外情况紧急制动时,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将驾驶人和乘客束缚在座椅上,避免或减轻碰撞伤害。

  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4

  传言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权威解读:123号令根本没有相关规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

  5

  传言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权威解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予以记分。

  为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有效警示驾驶人,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对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人的记分分值,由一次记3分调整为记6分。

  6

  传言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权威解读:这一传言是严重误读,123号令根本没有相关规定。只是一些地方有作出关于行驶途中不能吃食物等方面的规定。

  7

  传言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权威解读:公安部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123号令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8

  传言行驶途中接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权威解读: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及时发现和处置路面出现的状况。而接打电话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影响发现和判断、处置能力。

  对此,123号令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 、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记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