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德州市“亮警灯”行动将纳入常态化,进一步强化街面巡防,进一步加强治安管控,提高见警率,有效震慑犯罪行为,更加增强市民安全感。
据悉,自从8月31日德州市公安机关开展“亮警灯”行动以来,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得到有效提升。为进一步提升街面有警密度和防控能力,深化巡防机制建设,全面提升社会面巡防等级,市公安局决定将“亮警灯”行动纳入常态化,规定自12月5日零时起,全市公安机关不分警种、不分单位,所有悬挂警牌的车辆,在每天的17点30分至次日的6时30分,只要离开单位走上街头,就要开启警灯,自觉地进入巡逻勤务状态。同时,所有上路警车将继续遵守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依法先期处置属公安机关职责管辖范围内的紧急警情和及时发现并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抓获现行违法犯罪人员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