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在饭店吃饭喝酒,因为一件小事与饭店收银员发生争执,三人借酒逞英雄,不但把饭店的物品砸坏,还用弹簧刀扎伤了一名前来劝架的顾客。日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德城警方控制。
12月4日,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1岁,德城区黄河涯镇人)、褚某(男,23岁,陵县宋家镇人)、王某某(男,32岁,河北省南皮县人)三人在德城区大学路817号筋头巴脑一锅香饭店内喝酒后因饭钱与饭店收银员祁女士发生口角,随后借酒滋事,殴打饭店员工祁某等三人,用酒瓶打砸损坏饭店内鱼缸、电脑、空调、烟酒等物品,涉案价值9000余元。打斗的过程中,饭店内正在用餐的顾客王先生上前劝阻,被褚某用弹簧刀捅伤大腿。
犯罪嫌疑人王某、褚某、王某某对他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在,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