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相衙镇派出所民警收到一面写有“敬业正直,为民服务”字样的锦旗,对相衙镇派出所民警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小事、办好事,成功将其丢失钱包找回一事表示衷心感谢。
11月11日,相衙镇大耿村群众耿某报警称:其钱包在相衙镇新街服装布匹超市被偷。接警后,相衙镇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至现场。经询问,耿某的钱包在相衙镇街服装布匹超市被一名30岁左右妇女捡到,但该妇女拒不归还捡拾的钱包,当民警到达时该妇女已离开现场。为维护耿先生合法权益,民警立即调取了现场监控录像开展侦查,经过录像辨认,耿某的钱包是被一名60岁左右老太太在布匹超市门内侧1米处捡拾,该老人捡拾后将钱包交予一名30岁上下抱着一名孩童的妇女,但现场无一人认识该妇女和老人。
民警遂抓拍了该两名妇女的面部监控截图,依据此线索一方面利用人口管理系统对本辖区及时集镇、保店镇符合该年龄段的妇女和老太太进行查找、比对,一方面携带部截图图像对相衙镇辖区所有门市及村落进行走访调查,经反复对比和六天走访调查后仍无任何线索。于是民警又从该两名妇乘坐的交通工具入手,此二人骑着一辆银灰色鹰鹤牌电动三轮车,该车装有车棚,车棚颜色为灰绿色并印有小花,通过细致分析初步认定该妇女可能每天接送小孩上幼儿园。民警利用两天时间在辖区内九所幼儿园上下学时间段进行蹲守,蹲守仍未发现这两人的踪迹,调查陷入了僵局。相衙镇派出所民警发扬永不放弃精神,再次利用人口管理系统对本辖区适龄妇女和老人进行了对比,经过一天的细心比对,发现捡拾钱包的妇女可能是保店镇后高村陈某,再此基础上相衙镇派出所调查陈某的亲属关系,发现捡拾钱包的老太与其母亲李某十分相像。于是,民警将陈某、李某传唤至派出所询问,经当事人耿某辨认,确定该陈为捡拾钱包后拒不交还的妇女。民警对该陈和该李进行耐心地劝说教育后,该陈对其捡拾钱包拒不交还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于当日将捡拾的钱包及钱包内现金1740元如数奉还给当事人失主。
11月29日,耿某特送来一面“敬业正直,为民服务”的锦旗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