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因盗窃被警方处理,但是二十岁左右的鲁明(化名)却不思悔改,又伙同狱友胡军(化名)和另外一名男子黄强(化名)组成了“盗销三人组”:鲁明和狱友偷车,黄强则负责将赃车改装、印发票,伪装成“新车”出手。
刚买的电动车,转眼就没了
“11月14日,接到民警认领电动车的电话时,我都不敢相信是真的。”11月27日,济南公安公交分局第四派出所破获一盗窃团伙,将部分被盗车辆发还失主,前来认领被盗电动车的苏女士这样告诉记者。
11月1日,苏女士骑着刚买的电动车来到英雄山路附近一超市。
“当时我有急事,没把车子放在看车处。”苏女士说,“这是我刚花一个月工资买的,就是为了上班方便。”
谁想,一个小时后苏女士返回时,新电动车竟不见了。
同样,11月9日上午,另一名市民赵丽(化名)骑车到泺源大街一超市买东西,并随手将电动车停在超市外。结果,等她十分钟出来后,那辆破旧的电动车也不翼而飞。
可仅仅过了四个小时,赵丽就接到了济南公安公交分局第四派出所民警的电话,说她的车子找到了。
民警街头巡逻,,发现可疑窃贼
“两人的电动车被盗都是同一伙人所为。”济南公安公交分局第四派出所副所长刘伟告诉记者。
原来,11月9日下午1时许,刘伟带领民警执行街面犯罪严打整治任务时,发现二环东路与花园路交叉口一花坛附近有三名男子形迹可疑,“他们身旁的两辆电动车车锁有撬动的痕迹”。
很快,两名可疑男子骑一辆电动车离去,刘伟等人随即上前。
面对突然出现的民警,那名男子鲁明承认自己所骑的电动车是刚偷来的。骑车离开的两人中,一个是他的搭档胡军,一个则是负责销赃的黄强。
民警很快将鲁明的搭档以及黄强抓获,并在黄强租赁的两处储藏室内,缴获被盗的11辆电动车和3辆高档山地车。
几百元收赃车,一千多元出手
“鲁明和胡军都曾因盗窃被警方处理过。”刘伟说,尽管两人刚刚刑满释放,就结伙专偷电动车,“他们目标很明确,就是那些无人看管的电动车、自行车”。
发现有随意停放、无人看管的电动车后,两人会假扮顾客或学子上前,伺机用随身携带的工具将车锁撬开骑走。
经查,从10月份至今,鲁明、胡军两人结伙在省城各处连续盗窃电动车、自行车十余辆。
“偷来的电动车或是自行车,他俩都卖给了黄强。黄强是他们在网上认识的。”刘伟说,偷来的电动车、自行车被黄强以四五百元的价格收走。
那些被盗的电动车、自行车,黄强都会重新喷漆翻新,换上新锁,并用打印机打印出假冒的购车单据,再盖上假公章,将其伪装成近乎全新的二手车后出售。”
“通过改装,一方面可以提高赃车价格,一方面也能避免买主发现惹来麻烦。”公交四所教导员李靖表示,经过改装后,黄强就在多个网站的二手货交易栏目中发布售车信息,并为买家提供他所伪造的购车单据,“每辆电动车,他能卖到一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