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街串巷购买小麦,无意中看到卖粮人麦翁中的钱罐,趁其不注意将钱罐装入袋中偷走。近日,经平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小宝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年。
最近几个月,王小宝和妻子刘云(化名)驾驶自家农用三轮车到平度市云山镇收购小麦,刚进村不久就和该村的于涛达成收购协议,于是二人驾车到来于涛家里。因为有事要外出于涛便嘱咐母亲和妻子帮忙装载小麦,于母和于妻轮流撑袋子,王小宝从麦翁里往外挖麦子,当挖到第二翁时,王小宝看见了两个玻璃瓶子,凭直觉他觉得一定是值钱的东西,便动了顺手偷走的念头。他将玻璃瓶子拨弄到一边,若无其事的继续盛麦子,盛到最后,趁于妻和于母不备之机他迅速将玻璃瓶子装入袋麦子中并封好口。一番过秤交易后,王小宝和妻子驾车离开了于家。
晚上于涛父亲回家,当儿子将卖粮款交给他,他提起瓮中钱罐,一家人才知道钱被偷了,并随即报警。
根据王小宝三轮车的标志,警方很快锁定了王小宝并认定其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的王小宝拒不承认,经过说服教育后才供认了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还了盗窃的20000元钱。
另外,由于王小宝去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故这次盗窃构成累犯。近日,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依法判决,判处王小宝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不得假释。
【检察官说法】在农村,很多人为了防止被偷盗,想把钱存到最隐蔽最没有人注意的地方,而这些地方往往也是自己容易忘记的地方。其实最安全的方式就是把钱存到银行里,如果外出需要带大量现金,可以使用银行卡的方式,也更安全些。